強冠公司販售餿水油製成的「全統香豬油」販售,遭高雄市衛生局依食安法裁罰新台幣五千萬元,強冠不服提行政訴訟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認定一事不兩罰,撤銷衛生局裁罰,全案可上訴。

強冠公司前年涉及販售由餿水油回收製成的「全統香豬油」販售營業用抽油煙機,高雄市衛生局裁罰五千萬元,強冠繳清後認為罰款太重,訴願未果後,再提起行政靜電除油機訴訟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政罰法規定「一事不兩罰」,判決撤銷。

廚房油煙處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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